杭州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_裘玉江

裘玉江在杭州为涉故意杀人案件的家属处理死刑死缓辩护,杭州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先核对阶段和文书并说明死刑复核,其执业于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提交咨询不构成委托。执业机构为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家属在杭州遇到故意杀人罪,裘玉江会先问清人现在处于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以及手里有哪份文书。本页不讨论强奸罪的证据问题,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指控才在这里。其执业于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提交咨询不构成委托。

常见涉案情形

杭州被控故意杀人的,按生命法益的指控准备材料,性犯罪的证据规则不要写入本页。

  • 事实经过存在正当防卫的争议
  • 死因鉴定与行为是否对应有疑问
  • 共同犯罪中作用不同
  • 可能涉及较重刑罚,家属只拿到拘留文书

全阶段刑事法律服务

侦查阶段确认羁押和鉴定,审查起诉阶段核对起诉意见,审判阶段围绕因果、主观和证据发表意见。可能进入较重刑罚讨论的,还要单独注意死刑案件的复核程序,裘玉江不会预先判断复核结果。

办案本地优势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的裘玉江遇到杭州故意杀人案件,会先看管辖是基层还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级别管辖决定后续程序。

法律要点解析

法律依据

故意杀人罪的规范基础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正当防卫、故意伤害致死是需要根据证据区分的不同评价,不是家属可以自行选定的罪名。

立案追诉标准

故意杀人以有证据证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进入刑事诉讼讨论,是否起诉取决于死因、行为和主观方面的证据,没有一个可以用金额替换的追诉数字。

量刑区间

刑法规定了从较重刑罚到较轻法定刑的幅度,情节恶劣与否会改变档次,死刑案件还有复核程序,咨询时不能预测最终刑罚。

管辖

通常由犯罪地侦查,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复核程序按刑事诉讼法办理。

办案期限

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限依法定,鉴定、补充侦查会改变节点,家属应以每份文书的日期为准。

办案机关审查重点

办案机关重点看死因鉴定、现场重建、动机证据和有无防卫情节。

控方指控思路与证据

控方常用鉴定、现场、电子数据和证人来证明行为和因果关系。

辩方辩护方向与有利证据

辩护上先核对鉴定是否排他、行为时的主观证据是否充分,有利材料是现场客观证据。本页不提供任何实施伤害的方法。

常见问题

杭州故意杀人怎么判刑?

故意杀人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致死要靠证据区分,不能由家属自行选定罪名。

杭州故意杀人能取保吗?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办案机关决定,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杭州了解故意杀人罪时,死刑死缓辩护能先下结论吗?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还有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立即执行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防卫是否成立、死因鉴定是否排他,是这个阶段要核对的证据,不是家属可以选择罪名。

杭州的故意杀人罪,死刑复核怎么向裘玉江了解?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还有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立即执行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防卫是否成立、死因鉴定是否排他,是这个阶段要核对的证据,不是家属可以选择罪名。通常由犯罪地侦查,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复核程序按刑事诉讼法办理。

在杭州第一次咨询故意杀人罪,要准备什么、费用怎么谈、是否先沟通再委托?

第一次沟通请说明人现在在哪个看守所、哪一天被拘留或逮捕、手里有拘留通知、逮捕决定或者起诉书中的哪一份。辩护上先核对鉴定是否排他、行为时的主观证据是否充分,有利材料是现场客观证据。本页不提供任何实施伤害的方法。费用按事项和阶段约定,看完文书再决定是否书面委托。提交咨询不构成委托。

咨询如何进行

以下为大致步骤,提交咨询不构成委托

01

写明杭州的案件类型并留下电话

咨询裘玉江律师时,请说明是刑事案件、金融借贷、民商事纠纷,还是判决后的强制执行,并留下能接通的电话。工作日8:30-17:00也可以直接来电。

02

核对办案阶段和现有材料

裘玉江律师会先问清事情发生在杭州的哪个阶段,是否已被刑事拘留、已经起诉或进入执行,以及合同、借条、判决书等材料是否在手。填写表单只是初步沟通,不等于已经委托。

03

书面确认后再办理委托

双方就办理事项和收费方式谈妥后,再签订委托手续。裘玉江律师未书面确认前,不视为已经接受该杭州案件的代理。

裘玉江律师 证号 13301201510665354
所属律所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158055139
免费初步沟通 提交咨询不构成委托
向裘玉江律师咨询 执业机构: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 免费初步沟通
电话 预约咨询 律师简介

微信咨询

扫码添加,或复制微信号在微信中搜索

微信二维码
微信号 qyj007007

添加好友时,请备注:来自律师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