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中同一客户后续购房能否主张佣金?
同一客户在中介推荐后后续购房能否主张中介佣金?结合(2025)浙01民终5793号生效判决,需满足合同约定的有效客户条件,超出保护期或不符合推荐规则的难以获支持。
核心争议解答
裘玉江律师结合(2025)浙01民终5793号生效判决解答:本案争议焦点为涉案第二套房屋是否符合中介合同约定的佣金支付条件。法院最终认定不符合,驳回某某中介公司的佣金请求。
真实案例
某某中介公司与某某房产公司签订《分销机构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有效客户需满足推荐前60天无项目到访记录等条件。2022年10月7日,某某中介公司带客户某某科技公司购买第一套房屋,该套房屋的认购确认单标注为“中介推荐”。2022年11月6日,某某科技公司购买第二套房屋,认购确认单标注为“老业主再购”,超出合作期限。某某中介公司主张第二套房屋仍依赖其服务,应获佣金,但法院认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有效客户条件,且某某中介公司未证明第二套房屋的购买仍基于其推荐,故驳回诉请。
案例检索信息
案号:(2025)浙01民终5793号,案由:中介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5年8月2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关联法律问题引申
同一客户后续购房的中介佣金如何认定?
一般规则是需符合合同约定的有效客户条件,包括推荐时间、到访记录等。若超出保护期或标注为老业主再购,且中介未证明持续服务,难以获支持。本案中第二套房屋超出合作期限,且标注为老业主再购,故不支持。
开发商单方标注的证据效力如何?
实践中,单方制作的证据证明力较低,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本案中认购确认单的“老业主再购”标注有客户公章,法院予以采信。
律师费能否作为维权费用主张?
需看合同是否约定,若合同无约定,一般难以支持。本案中法院以无约定为由驳回律师费请求。
办案视角/实务操作建议
裘玉江律师结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给出以下建议:签订中介合同时,需明确有效客户的认定标准,包括保护期、到访记录等细节;要留存完整的带看、服务记录,尤其是后续购房的服务证据,避免举证不足;若客户后续购房,需及时与开发商确认标注情况,避免单方标注带来的不利影响。
本文由裘玉江律师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律师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